中世纪英国领主的自营地经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其经营策略并非一成不变。领主或被授权管理自营地的人员,往往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的需求调整生产决策,进而选择不同的作物和牲畜。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可能会改变自营地的整体管理模式。
总体而言,领主通常有两种主要的自营地管理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领主直接管理自营地。他们会任命总管和庄头,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庄头一般是从农民中挑选出来的,负责具体的生产事务,而总管则负责监督庄头的工作并负责将剩余的农产品销售到市场。与此同时,土地上的劳作一般由佃农或雇佣工人来完成。第二种方式则是领主放弃直接经营,将自营地出租给他人,以固定租金的形式获得收入。承租人负责土地、作物、甚至牲畜的管理,并且必须在租约到期时,按照原状将自营地归还给领主,同时支付租金。
从诺曼征服到亨利二世的时期,租赁经营自营地的方式在英国较为普遍。而在12至13世纪的交替之际,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影响,领主逐渐倾向于直接经营自营地。自诺曼征服以来,直到12世纪末,许多英国领主选择将自己的自营地或整个庄园租给他人经营。承租人通常需要负责整个庄园的生产与管理,并按规定的方式将租金支付给领主。通过这种方式,领主虽然失去了对庄园的直接管理,但却能稳定地收取租金,从而避免了直接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领主甚至会将整个庄园(包括领主亲自管理的自营地以及农民的土地和劳作)以固定租金的方式出租给一代或几代人。虽然少数领主仍然保留了一部分自营地来进行直接经营,但在诺曼征服后的一个半世纪内,自营地的出租经营占据了主流地位。此现象不仅与当时的经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也与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形势紧密相连。
在诺曼征服后的英国,领主将自营地出租的行为不仅仅是出于经济考虑,更具有明显的政治和社会因素。在当时以封君封臣关系为纽带的封建社会中,承租领主自营地的往往是领主的依附者,双方的关系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也可能包括政治和社会的互动。换句话说,领主将自营地出租这一行为背后,既有经济动因,也深受政治和社会因素的影响。
首先,亨利一世的去世引发了王位继承的争议,继而引发了长时间的内战。国王的女儿玛蒂尔达与其外甥斯蒂芬为了争夺王位而展开激烈的斗争,尽管斯蒂芬一度登上王位,但由于中央政府的失序,英国政治陷入了混乱。在这段政治动荡的时期,玛蒂尔达与斯蒂芬的势力彼此牵制,社会各阶层的贵族纷纷站队。玛蒂尔达离开之后,局势并未好转,直到亨利二世于1153年对斯蒂芬发动军事进攻,迫使斯蒂芬签订了《沃灵福德协议》,规定由玛蒂尔达与安茹伯爵的儿子亨利继承王位。此举标志着十多年内战的结束,亨利二世于1154年即位,英国的政治局势才得以逐渐恢复稳定。
然而,政治混乱也直接影响了经济,战争的持续使得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干扰,经济活动的正常运作也被迫受限,尤其是商业贸易和市场的流通。波斯坦认为,12世纪中期的政治动荡导致了交通的严重受阻,领主们无法确保通过直接经营获得的粮食能顺利出售,因此转向租赁经营成为一种较为稳妥的选择。
另外,土地本身作为社会财富的核心之一,也对自营地的经营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将大量土地分封给封臣,促使了一批大地主的出现。然而,这些大地主的土地往往分布较为分散。例如,温彻斯特主教辖下的60个庄园,横跨7个郡;克罗兰修道院拥有的23个庄园则分布在5个郡。这种土地的分散性使得领主难以进行集中管理和有效运营,尤其是在战乱频发的背景下,直接经营的难度显著增加。
更为关键的是,管理人才的匮乏也让领主们对直接经营产生了顾虑。根据爱德华·米勒的分析,12世纪时,领主普遍缺乏足够的管理资源,这让他们更倾向于将土地出租,以减少经营的复杂性和管理负担。
此外,战乱带来的土壤质量下降也不容忽视。中世纪早期,由于耕种技术的落后,土地的生产力原本就不高,而持续的军事冲突使得耕地遭到严重破坏,部分土地甚至被迫荒废。这进一步导致领主的土地收益下滑,迫使他们选择将土地出租来规避经营风险。
除了这些因素,内战中各方为了筹集军费而不合理征税,进一步加剧了领主的财政负担。为了解决财务困境,领主们不得不将自营地或庄园出租,以稳定收入并应对愈发沉重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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